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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普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12:59 浏览次数:

普兰县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的坚强有力指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12114”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县委“四城四高四中心”战略,推动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力度。全面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充实法治机构建设,深化干部执政理念,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能力现代化,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实施“八五”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防领域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营造全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宣传方案,建立健全了专职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全部发放聘任证书。紧紧围绕学校普法工作实际需要,不断更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和谐校园你我共建,平安校园你我共享”等为主题的“法律进校园”活动,以通俗易懂的小案例,深入浅出的给孩子们讲了《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孩子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好自己,远离不良行为。截至目前,受教育师生达1500余人次,累计出动宣讲人员20余人次播放LED滚动宣传标语3场次,悬挂横幅4场次。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抓“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了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和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进乡村”活动。由县普法办牵头,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深入普兰县3个乡(镇)10个村(居)开展以“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建法治普兰”“开展三官讲法、推进法治扶贫”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共计9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边关”活动。由普法办组织工作人员,在我县国际边贸市场开展了《法律进边关》宣传手册发放仪式,宣传活动现场,利用援藏律师的便利平台,我局设立了法律咨询台,由律师现场解答边境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积极主动的向边境群众宣传国家非法出入境、禁毒、边贸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放藏、汉、英三种语言的《法律进边关》知识手册、宣传购物袋及其他宣传物品。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边境群众的法律意识,边境群众表达诉求的方式也进一步理性化。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了《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僧尼正确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做到不信谣、传谣、造谣引导僧人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懂得学法用法、爱国爱教,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在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活动2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累计出动宣讲员8人受教僧人及驻寺干部32人次,出动车辆2台。五是深入开展 “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推进普兰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农牧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县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利用各种机会,在县城主街道上,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推送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宣传人员耐心细致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咨询的人民群众解答法律知识,并发放《宪法》《农牧民群众法律援助知识手册》《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活动共惠及农牧民群众18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内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城内近20家商户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推动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意识,增强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企业经营人员和职工法律素养,为企业绿色、健康、协调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广东启源“普兰”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解决部分地区“无律师县”重要指示精神,满足全县法律需求。8月5日,普兰县首家律师事务所---广东启源(普兰)律师事务所在县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并表态将积极引进先进司法理念,把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引进普兰,加快推动普兰尽早实现启源(普兰)分所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努力满足普兰人民对法律的需求。让普兰人民不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建设和谐普兰、稳定普兰贡献力量。

(四)组织开展第十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6月30日对全县报考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决策部署,把执法证件管理与执法人员权益保障结合起来,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中的处罚与强制”专题培训会。6月17日,县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中的处罚与强制”专题培训会,由援藏律师刘艳阳同志进行专题授课。用图文并茂的PPT从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了详细讲解,特别是针对行政处罚的原则、权限、程序以及行政执法中的具体步骤,以及修订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专题讲解。以案释法,通俗易懂,让各执法单位干部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对今后全县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正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起到重要指导借鉴作用,能更好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为今后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全力做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以来,由县国安办牵头,强化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销售、流通、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深入乡镇、农贸市场、超市、百货店、校园周边等,今年共检查423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单位196家、食品流通单位225家),食安委成员单位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执法车辆69台次,检查时共没收过期变质食品162余种796.3余公斤、价值17526.5余元,同步查获日化品16种126.5公斤、价值2567元。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加强审批把关,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平稳态势,完善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588张,今年6月开始办理“三小一摊”证108个,登记建档食品经营者588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均达97.7%以上。加强12315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认真查处,今年办理及解决12315系统投诉举报案件21件。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普兰县分局线上帮扶指导8次,电话咨询30余次,解决问题11个,现场执法16次,出动执法人数52人,督促立行立改环节问题13个,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交通局共开展了道路执法15次,办理案件8个,为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移交拉萨到普兰(藏FA7051)违法经营现已处理完成,无资金处罚、阿里至拉萨的车川AB220V涉嫌非法营运,该车辆已扣无资金处罚。文旅局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25家次,各娱乐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8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共删除违禁歌曲12首、没收违禁经书27本。旅游执法7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8台,检查旅游车辆及自驾游车辆11台次,涉旅企业(酒店及家庭旅馆)68家次,抽查旅游商店138家次,未发现黑车、黑导、黑社、黑团等现象,景区旅游商店不存在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旅游景区秩序总体向好,旅游氛围良好。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84次,下达执法文书17份。卫健委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梳理明确高频服务办理事项8项,明确审批办理流程,截至目前,共新办卫生许可证6张,健康证办理28本。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40余家,下达整改意见书22份,截至目前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14家、宾馆10家。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分别于2月15日,3月15日召集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召开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并征求各单位进驻实施意见建议,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明纪律,按规矩、流程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统一服从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安排部署。按照普兰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整改问题,紧紧围绕打造创建文明城市目标,针对政务大厅主要存在的6项问题,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对涉及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开展。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综合运用数据资源共享等方式,在线生成电子证照,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为“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与各进驻窗口单位沟通协调,各服务窗口单位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规范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制作“一窗受理”规程、流程图并动态调整,使得审批流程得到优化,审批时限得到压缩,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八)创新普法工作亮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理论引领,学习借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创新发展。 经普兰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今年在普兰口岸唐嘎边贸市场打造藏、汉、英三种语言的“普兰县友谊法治广场”,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和公民身份认同,形成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引导教育边民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

(九)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工会合同审查3份;招标公告修订1份;复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94项、公安局权责清单449项、发改委权责清单70项、交通局权责清单223项、气象局权责清单43项、教(体)育局权责清单41项、商务局权责清单85项、审计局权责清单14项、市监局权责清单551项、文旅局权责清单112项、住建局权责清单254项、广电局权责清单36项、统计局权责清单8项。

(十)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爆发以来,在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陕西省、河北省和兄弟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援下,普兰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冲锋在前、争分夺秒,全县中高风险区全面清零,疫情全域“动态清零”,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正常,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一是迅速行动、精准指挥,打赢疫情防控“同心战”;二是争分夺秒、迎难而上,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三是精准施策、细化责任,打赢疫情防控“清零战”;四是保驾护航、服务民生,打赢疫情防控“后卫战”;五是强化引导、加强宣传,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六是强化检查、狠抓落实,打赢疫情防控“作风战”。

二、存在的困难

(一)政府各单位整体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文件精神学习较多,但是具体抓落实较少。

(二)政府各单位对法治政府的工作配合不积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依法决策,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学习班的方式学习宣传。按照区、地、县安排,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严格考核,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二)推进社会治理。按照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以法治建设保障城乡社会有效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营造法治环境。积极学习借鉴系统内外法治宣传典型经验,深入总结和挖掘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视。政府各单位和单位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牵头和分管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力量,以有力举措确保工作落实,对工作未落实的单位,年底进行通报,确保法治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实效。


普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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