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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统计局简介

  • 索引号:pnmxxj/2019-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统计局
  • 名 称:普兰县统计局简介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4-16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7号)、《中共普兰县委员会 普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党发〔2016〕4号)、《西藏阿里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阿机编办发〔2017〕8号)精神,设立普兰县统计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取消已由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及全县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中)直单位和企业的统计及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中)直单位和企业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中)直单位和企业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整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四)搜集、整理、汇总、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区内各地(市)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编印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适时报道、发布统计新闻,大力推进统计信息社会化、产业化、商品化进程;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六)制定统计工作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八)组织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任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九)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西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数据。

(十二)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预测、分析。

(十三)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工作、农村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

(十四)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暂无内设机构。

四、其他事项

(一)在县统计局加挂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牌子。

(二)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统计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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