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尼珍等1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引号:pnx/2021-001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尼珍等1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8-08
关于尼珍等1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普兰县委员会关于尼珍等14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党发〔2021〕8号),为统筹推进政府部门工作,经研究,决定:
尼珍,任普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普珍,任普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白玛措姆,任普兰县质监站副站长(八级职员);
乔仁增才让,任普兰县住建局副局长;
扎西央宗,任普兰县霍尔乡楚果寺庙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益西卓嘎,任普兰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旭成,任普兰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巴桑罗布,任普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次仁扎西,任普兰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赤列曲桑,任普兰县普兰镇公安派出所广场警务站站长;
拉巴穷吉,任普兰县文旅局副局长;
次旺曲吉,任普兰县商务局副局长;
格桑曲珍,任普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才旦卓玛,任普兰县水利局副局长。
其中,扎西央宗同志转正时间自2019年1月17日起算;尼珍、益西卓嘎、李旭成、巴桑罗布、次仁扎西、赤列曲桑、格桑曲珍、普珍、乔仁增才让、白玛措姆、才旦卓玛、次旺曲吉、拉巴穷吉13名同志转正时间自2019年4月21日起算。
特此通知!
普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普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