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广平等9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pnx/2021-001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普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广平等9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6-17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马广平任普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热旦任普兰县党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
吾金次仁任普兰县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普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政彤任普兰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普兰县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计巧任普兰县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白玛桑珠任普兰县教研室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旦增曲桑任普兰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副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石确次仁任普兰县巴嘎乡小学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巴旦任普兰县巴嘎乡小学副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洛桑贡布任普兰县霍尔乡小学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达瓦扎西任普兰县霍尔乡小学副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巴桑群培任普兰县多油小学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才旺罗布任普兰县多油小学副校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次仁普赤任普兰县幼儿园园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尼玛洛旦任普兰县公安局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普兰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燕任普兰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普兰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米玛任普兰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绪成的普兰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珠色任普兰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监察室)主任,免去其普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侯银河任普兰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古松郎加的普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赤列曲桑任普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其普兰县广场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拉巴欧珠任普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次仁占堆的普兰县普兰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佩延任普兰县普兰镇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坚参任普兰县普兰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薛楠楠任普兰县公安局迎宾路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普兰县巴嘎乡交警中队队长职务;
索朗次仁任普兰县广场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多吉白玛的普兰县巴嘎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金仓任普兰县巴嘎乡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达娃西洛任普兰县巴嘎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次桑珠任普兰县巴嘎乡交警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旦增赤列任普兰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索朗卓玛任普兰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副主任;
次仁央加任普兰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曲珍任普兰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拉姆任普兰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永珠任普兰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加央卓玛任普兰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扎西多吉任普兰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杨帅任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海宾任普兰县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七级职员),免去其普兰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巴桑任普兰县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
扎西群培任普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巴桑拉姆任普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洛桑曲杰任普兰县劳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玛普尺任普兰县劳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索朗卓玛任普兰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普布卓玛的普兰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布任普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普珍任普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才旦卓玛任普兰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拉巴穷吉任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强巴列措任普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次仁顿珠任普兰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巴桑次仁任普兰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吴世栋任普兰县冈底斯国际旅游核心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免去其普兰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监理站>站长职务;
强巴次仁任普兰县农牧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推广站)站长(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尼玛次仁任普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主任(站长)(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白玛拉姆任普兰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静任普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益西旺堆任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
索朗仁增任普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强巴卓嘎任普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主任科员;
边巴次仁任普兰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次仁顿珠任普兰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旺珍任普兰县冈底斯国际旅游核心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边顿任普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尼吉的普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扎西顿珠任普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八级职员),免去其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平措卓玛的普兰县人民医院后勤部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旦增旺姆任普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索那德吉任普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吴进斌任普兰县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次旺曲吉的普兰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格桑旦增任普兰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普兰口岸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米玛仓决任普兰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安如月任普兰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次仁平措的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尼玛卓玛任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边旦益西任普兰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队长;
免去边巴顿珠的普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扎西顿珠任普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教育局(体育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次仁白姆任普兰县待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所兵任普兰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央吉任普兰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兰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乔仁增才让任普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王建任普兰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益西卓嘎任普兰口岸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高峰任普兰口岸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加措任普兰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普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