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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 整治!维权!

信息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12:25 浏览次数:

拒收现金 整治!维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公告

为持续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以及整治拒收现金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公告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支付方式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鼓励多元支付工具的运用,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网络经营主体和各类经营主体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四、社会公众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若遭受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反映,依法维权。

阿里地区整治拒收现金举报受理电话

0897—2820524

阿里地区拒收现金线索举报受理电话

0897—2820525

阿里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

0897-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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